檀道庙的后土信仰

发布时间:2019-09-23 17:34

1 檀道庙概况


   后土信仰起源于原始人对土地的崇拜,人类社会在从原始社会向农业社会过渡的过程中,人们与土地的关系越来越密切,渐渐开始硕士生毕业论文格式认为农作物能否丰收与土地的喜怒有着密切的关系,土地有灵观便在人类的意识观念中应运而生。中国的农业文明可以追溯到六千多年前,随着农业在人们生活中的比重越大,人们对土地的依赖也越强,人们对土地的崇拜和信仰也就越深,随之,土地进一步被神化。农业的发展逐渐推动人们将被神化的土地人格化,形成了土地神。土地崇拜发展到周代,渐渐确立了以后土为中心的土地信仰。后土在汉代列入国家祀典,并为历代所沿袭,成为与皇天上帝相对应的大神。①因土地有孕育万物的母性特性,渐渐衍生发展出女性土地神,汉代文献记载中的后土形象就已被人们女性化,如《汉书·礼乐志》郊祀歌十九章《帝临》云:“后土富媪,昭明三光。”张晏曰:“媪,老母称也。坤为母,故称媪。海内安定,富媪之功耳。”到了唐代,后土神直接变成后土夫人,也称“后土娘娘”,并有灵验传说在民间产生、流传。②至此,民间对后土的信仰已经非常普遍,很多地方都修建供奉后土娘娘塑像的后土庙。后土信仰到明清时期仍保持极盛,现在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格式保留下来许多重修或修缮后土庙的碑文记载。后土信仰到今天仍保有旺盛的生命力,在山西的很多地方,不论大小村庄仍每年定期举办庙会祭祀后土娘娘,信众依然众多。关于后土的原本性别考究,当下学界还没有统一的定论,有人认为后土本为男性,后土娘娘是后土的夫人;也有人认为后土原本是女性,因为它身上有地母的特质。后土到底是男是女,大家众说纷纭。鉴于本文的重点并不在后土的性别辨析或后土性别演变探究,这个问题在此不赘述。土地信仰中的神灵有很多,如土地爷、后土、城隍爷等等,但本文所说的“后土信仰”,就是指祭祀神为硕士论文发表格式后土的信仰。简单说来,对土地的信仰如同一颗极富生命力的大树,在它生长的过程中分出很多枝杈,其中的一根枝杈就是对后土的信仰与崇拜。本文研究的檀道庙庙会,就是后土信仰这个脉络上的一个特例。


    2.1 历史演变、地理环境与建筑格局


 硕士论文提纲格式       2.1.1 檀道庙的历史演变和地理环境  
  檀道庙位于约东经 110°,北纬 34°,坐落在山西省南部地区运城市平陆县洪池乡南王村西侧,毗邻河南,属于黄河经济三角洲。此地区属于温带大陆性气候,降水多集中在春季,冬季则干燥少雨,无霜期长,并且由于北高南低的地势条件,形成了昼夜温差大、光照时间长的气候条件,是天然的种植园和养殖场,主要种植小麦、薯类农作物,盛产苹果、桃、枣等干鲜水果。檀道庙所在地北枕中条山,南邻黄河,与河南省三门峡隔黄河相望。檀道庙为后土娘娘庙,也称“后土庙”或“娘庙”,创建时间不详。庙内供奉有三尊女神像,主神为后土娘娘,每年阴历三月十五至三月十九为庙会期,阴历三月十八为庙会正日,其祭祀圈③包括平陆、芮城两县的十三个村落,亦称“十社三村”。每逢庙会,两县民众上香祈福祭祀、搭台唱戏表演,锣鼓炮声喧天,非常热闹。其信仰圈①涵盖山西运城地区南部以及河南三门峡等地区。檀道庙是平陆县与邻县芮城县的分界地标,以此庙的中轴线为界,庙东侧属于平陆县,庙西侧属于芮城县。《光绪平陆县续志·营建》②中明确记载:后土庙在县西六十里,北枕条山,南临大河,地脉雄厚,川原广衍,左属虞,右属芮。庙址方圆十亩,创建不可考。清朝道光二十三年《重修后土庙碑记》③也有同样的表述:平芮居条山之阳,为周虞芮地,其接境处即古闲田也。……后土庙……庙左属平陆县……是为东五社。庙右属芮城县……是为西四社。檀道庙的行政归属经历过多次变更,它曾在 1961 年被芮城县人民委员会认定为“芮城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现在檀道庙所在的位置属于平陆县洪池乡南王村的村政范围,但不论行政权力怎样更迭,“十社三村”的民众仍然认为檀道庙是两县共有,两县共治的,即便是名义上拥有行政管理权的南王村也是这样的观点。在这里,行政归属仅仅是为了让檀道庙有一个明确的行政管理执行单位,并不能起到实际的作用,反而是这里延续的风俗,才是檀道庙真正的管理者。根据当地民众的说法,檀道庙原名为檀道村后土圣母庙,曾经位于檀道岭南边的檀道村,因而被民众简称为“檀道庙”。相传“檀道”之名来自《诗经·魏风·伐檀》:“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干兮。”取意于采伐檀林的道路。檀树分为青檀、黄檀、紫檀三种,传说在西周、春秋时期的中条山上生长有青檀和黄檀,现在已无黄檀,仅在中条山东端还生长有少量的青檀。现在檀道庙后就是古檀道,是当时伐檀的必经之路,并且是所伐檀木的集散地,由此得来“檀道”之名。在 1994 年出版的《芮城县志》第一卷《建置》第四章《城镇乡村》第三节附《村名命名》④中有类似记载:三、以古城、古庙、古寺、古道及其方位命名的村,如……檀道为古魏伐檀时运檀之道……又第一卷第三章《行政区划》中明确载道:明初时期,芮城县设 4 都,每都含 10 里,第一都就包括“檀道”里。说明最迟在明初,“檀道”就已经用于地区名称了,另在第十三卷《商业》第三章《集会贸易》第一节《古会》中也有明确记载“檀道村”:从明清到民国 26 年(1937)为止,古会遍及全州,一般每年一次……县内较大的古会有……三月十七日开始的檀道村后土娘娘庙会……关于“檀道”之名出自《诗经》已经成为地方文化的共识,差异性仅体现在个体在讲述过程中详略有别。在 1993 年当地请文化精英李思让编写的《虞芮檀道庙》①一书中也有相同的叙述。


        2.1.2 檀道庙的建筑格局
  檀道庙坐北朝南,主要建筑沿中轴线排列,从南至北依次是照壁、山门、献殿、正殿,舞台位于山门东侧,庙内还有西侧偏殿两间,东侧偏殿若干间。檀道庙曾经在文化大革命期间遭到毁灭,仅存献殿,现在的檀道庙是在二十世纪 80 年代末至 90 年代初,当地民众根据记忆在檀道庙原址上重新修建的。从平陆县南王村出发,沿村路向西行走 200 米,就能到达檀道庙。檀道庙照壁与山门被一条乡村公路隔开,分立南北两侧,这条贯通平陆县和芮城县的乡村公路,也是到达檀道庙唯一的公路。檀道庙的山门是前两年新修的,山门高约 8 米,宽约 12 米,不但有供行人走的台阶,还有可供摩托、汽车走的坡道。山门通道的东西两侧竖立着很多碑文,都是重建山门和舞台的捐资碑,其记录的捐资人员和捐资数量都非常多。山门前曾有一对漂亮的铜狮子,一公一母分立左右,建国初期被人偷走,重建山门时又重新做了两个石狮子,平日里石狮子前也总有人祭拜,祈求家人平安或多子多福。有一些小孩子若是天生体弱多病或多灾多难,就认石狮子为“父母”,定期来祭拜石狮子,民众认为这样做可以保佑小孩子健康平安地成长。以前在檀道庙山门的东西两侧各有一个戏台,东侧戏台归平陆,西侧戏台归芮城,每逢庙会,两边戏台会同时唱起来,“对台戏”是曾是檀道庙庙会的特色。现在的庙宇管理人员介绍,1998 年重建戏台时,因为资金短缺,只在檀道庙山门的东侧重新修建了一个戏台,这个戏台归两县共有。由于近几年檀道庙香火旺盛,其管理日渐规范,庙上的香火钱就足以支付包括请戏班在内的所有庙会开支了,2011 年还将戏台前的土路硬化成了水泥路面。走进檀道庙,在一个约有三个篮球场大小的广场中间,两棵古柏一左一右矗立在庙中轴线的两边,树高约 20 米,树干周长约 4 米。按照庙宇两县共有的规定,以中轴线为界,东边一棵柏树归平陆县,西边一棵柏树归芮城县。这两棵柏树曾经遭到人为的破坏,据说,在没被破坏前,这两棵柏树的树冠合起来很像一个狮子,由于树很高,即使人们站在很远很远的地方也可以看到。到了有风的季节,风吹树冠,很像狮子的树冠随风舞动,时而像在跳,时而又像在跑。当地人认为这两棵柏树与其他地方的柏树不一样,除了柏树生长的时间长这一特点之外,第二个特点是这柏树的树枝不是全部向上生长,有一部分树枝是向下生长的,第三则是这两棵柏树是“雌雄柏”,东边一棵生子是雌柏,西边一棵不生子是雄柏。关于这两棵柏树究竟生不生子,笔者并未找到依据。但这两棵柏树被民众称为“雌雄柏”的主要原因是:在这两棵柏树的树身上各有一个特殊的树节,东边柏树上的树节形状很像女性下阴部,这棵柏树就被认为拥有雌性的特征;而西边柏树的树身上树节的形状很像男性的生殖器,则被认定为雄性。这两个特殊的树节使得当地民众认为这两棵柏树性别为一雌一雄。当地民众认为这两棵柏树与庙宇正殿里的后土娘娘是一个体系内的事物,也具有“神奇的力量”,不可以随意被冒犯,它们会保佑善良虔诚的信徒,也会惩罚做坏事的恶人。到檀道庙庙会前,庙上的管理人员就会提前用红绸缎将树身包好,保护柏树。民众都愿意去给柏树捐功德,然后一边摸着树干,一边绕着柏树走,每棵柏树绕三圈,民众希望通过这种接触行为,从柏树上获得好运,保佑自己达成愿望。如果有人对柏树不敬,就会得到严厉的惩罚。当地民众相传,在文化大革命时期,芮城县县委书记叫王景康,看这两棵古柏树长的非常高大,树干粗壮,就动了歪心思,想把柏树砍了给自己做“寿板”(棺材板)。

                                                          
    2.2 檀道庙与“闲原” 的关系 .............................................................22-30
    2.3 檀道庙的神祇关系 .............................................................30-39
        2.3.1 民俗精英的观点 .............................................................31-35
        2.3.2 普通民众的认知 .............................................................35-39
3 现代人的庙会记忆与庙会实践 .............................................................39-49
    3.1 檀道庙祭祀圈与管理组织 .............................................................39-42
        3.1.1 檀道庙祭祀圈的发展 .............................................................39-41
        3.1.2 檀道庙的管理组织 .............................................................41-42
    3.2 现代人的庙会记忆 .............................................................42-44
    3.3 现代人的庙会实践 .............................................................44-46
    3.4 小结 .............................................................46-49
4 庙会的文化意义 .............................................................49-56
    4.1 特殊的仪式——两县之“争” .............................................................49-51
    4.2 “和”之典范 .............................................................51-52
    4.3 “争”与“和”的交错 .............................................................52-56


结语


      本文研究的檀道庙现存有大量石刻碑文,其中清朝道光二十三年(公元 1844 年)《十村公议规条》①最为特别,通过这通石碑的记载内容,我们可以窥见古老的檀道庙地域文化表现出来的独特性。笔者欲以这通特殊的石碑为主线,结合其他碑文,对檀道庙后土信仰的特殊性进行总结。清朝道光二十三年(公元 1844 年)《十村公议规条》载:自二十四年起,三月十八日,猪羊馒俱献中间,两边摆供,神架在外,神马不许进庙。迨入庙时,臣献殿堦下,分东西而回。神架至三叉口,平芮换抬,如有掀架顶架者,罚戏三日。戏到正殿拈阄排单,按次序演唱,乱者,罚戏三日。添置物件:香炉三座,纱灯六对,條桌单桌各贰张,圈椅乙拾六把,板凳乙拾六條,长柴凳四條,于每社除钱壹千贰佰文,栽槐树两株、杨树八株。于主持僧人宗仁除钱贰千文,栽柏树四拾株。内外新栽树株,如栓牲口者,罚钱乙千文,如损伤者,照样补赔外,仍罚钱壹千文。芮城县后学张三□□书这通石刻碑文包含大量的信息内容:首先,此碑名称为“十村公议规条”,即是针对道光二十三年檀道庙祭祀圈的所有成员而制定的规定条约。其次,从其文字的字面意思来看,当时檀道庙庙会已经存在摆供、神马、神架、唱戏等祭祀活动,并于当年为庙内新添桌椅板凳、香炉纱灯、槐树杨树等物件。再次,这通清朝道光二十三年立的石碑,碑文伊始“自二十四年起”说明这段记载的性质:不是对已完成事项的客观记录,而是对下一年祭祀活动的统筹规划。从清道光二十四年开始,庙会的摆供、神马、神架、唱戏祭祀活动以及檀道庙新栽树木的保护,都要按照《规条》的规定进行操作,若有违背规定的情况出现,亦有严厉的惩罚措施。
       另外,从这段文字的反面可以解读出当时庙会的大致情况:1、以前庙会的神马进庙(跑楼子)活动比较随意;2、以前庙会平陆芮城两县抬着各自的神架进庙,且时常有“掀架顶架”的情况发生;3、以前庙会的戏曲演唱是无序混乱的,或者没有严格地按照顺序演唱;4、破坏庙内树木的情况比较严重。由于当时庙会的种种“混乱”已经超出民俗精英的控制范围,才会出现这样一通统筹规划以后祭祀活动行为的碑文。这通碑文中“神架至三叉口,平芮换抬,如有掀架顶架者,罚戏三日。戏到正殿拈阄排单,按次序演唱,乱者,罚戏三日”的规定尤为特别。所谓“换抬”,即平陆县民众抬芮城县的驾楼,而芮城县民众抬平陆县的驾楼。在檀道庙前三叉口处,平陆芮城两县各自的驾楼,至此需要交由对方抬入庙内。从规定中的处罚力度上来看,掀顶驾楼、不按次序唱戏等混乱情况,在庙会时常出现。檀道庙关于抬神架仪式活动的记载碑文很多,如清朝光绪十年(公元 1885 年)《创建行亭碑记》②亦载:……不能照例谒神,惟于十八日,恭扶圣驾离宫,以续宾主敬让之风焉。……再如,清朝咸丰四年(公元 1855 年)《后土行宫创建碑记》载:东峪村,本檀道庙芮城之一社也。……东峪四年一轮,每遇村起神时,率用席布搭棚,偶有风雨,不免飘摇之患。前人累欲建立后土行宫……“恭扶圣驾离宫”和“每遇村起神时”都是对檀道庙庙会中的抬神架的记录,而当时庙会中因抬神架引起争执混乱的情况确实存在,清朝道光二十三年(公元 1844 年)《重修后土庙碑记》①与《十村公议规条》为同时所立,亦载:齐不齐以致其齐也,即比而合之。或因社分东西,不克平其气,以承祭祀,仍有乖与交神明之道也。惟期两邑君子,每遇会期,各恭乃事,以礼相先,以和为贵,有谦德而无竞心,犹有当年让路让畔之遗风焉。这段文字明表明:当时的民俗精英呼吁东西两社“比而合之”,他们认为,庙会的争执混乱可能是社分东西所致,引导民众以礼相先,以和为贵,这与《规条》所反映的内容,相互印证。既然平芮双方时常在抬神架的环节“掀架顶架”,发生争执,说明平芮双方都拥有强烈的地域意识,争执的过程,也是自身地域意识的强化过程。而为了消除争执,甚至规定但是这些争执的存在不会真正伤及檀道庙后土信仰的内在筋骨,也不会造成祭祀圈成员的失和;当地普通民众更加倾向表达信仰争执的内容,而民俗精英则强调信仰礼让和谐的精神追求,不同的地域意识与信仰追求民众组成信仰共同体,这些情况都说明檀道庙后土信仰是一个对立与统一的结合体。由于民俗事项的流变过程远不是我们通过现有的与曾经的情况就可以推测出来的,其过程的复杂性超乎我们的想象,因此,笔者只能通过现已掌握的资料,对曾经的檀道庙庙会可能的面貌进行大概的梳理与呈现。让人深感遗憾的是:这种独具特色的祭祀行为在今天难得一见,只能从祭祀圈内部民众的回忆中窥见檀道庙后土信仰在文革前的繁盛景象与独特个性。现在的檀道庙祭祀圈的不同民众群体,对檀道庙后土信仰追求不同,檀道庙的后土信仰正在被重建,笔者在调查过程中可以强烈地感受到当地的民俗精英在不断用主流意识影响檀道庙的信仰形式。虽然檀道庙庙会经过重重困难重建恢复,但它已经失去了最有力、最独特的表达仪式——两县之“争”,失去个性的本身又成为今天檀道庙的个性,今天的檀道庙庙会热闹与往日无异,但祭祀仪式也与别处无太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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