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税务会计师论文发表:大企业税收管理与服

发布时间:2019-09-26 14:11

高级税务会计师论文发表 ,大企业税收管理与服务要解决好企业的“三怕”

Tax management and service to solve the enterprise "3 be afraid of"
Abstract: at present, China's tax management is still in the beginning and exploring stage, how to build a scientific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large enterprises to implement targeted, in line with the actual needs of the specialized tax management, is worth studying. This article tries to solve the big enterprises in tax management "3 be afraid of" as a breakthrough point, put forward to strengthen and improve tax management and service measures.
Keywords: tax management Tax Service 

 摘要:目前,我国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仍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如何构建科学化的管理机制,以对大企业实行有针对性的、符合其实际需要的专业化税收管理工作,很值得研究。本文试以解决大企业在税收管理上的“三怕”为突破口,提出加强和改进大企业税收管理与服务的建议措施。

  关键字:大企业税收管理   纳税服务

  大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对国家财政的贡献程度高。同时,大企业具有规模庞大、内部结构复杂、涉税事项相对繁复、关联交易频繁、纳税意识和维权意识都比较强的特点。然而,目前的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仍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一些需要着重突出和加强的工作尚未完全开展。因此,如何构建科学化的管理机制,以对大企业实行有针对性的、符合其实际需要的专业化税收管理工作,很值得探讨和研究。

  一、大企业对目前的税收管理有“三怕”

  一怕政策多变,理解和运用不到位。

  一般而言,大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都很规范,企业制度完备,财务电算化程度高,财会人员的水平和专业技能强。从实践中,可以发现,越来越多的企业财会人员已养成了关注税收政策变化的习惯,一有新政策出台,就会积极学习和思考,总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征询意见,询问实务操作或政策的细则,非常在意自己对政策的理解是否正确,生怕自己的理解不全、不透、不深,造成企业的涉税处理与税法精神相违背,带来税收上的风险,导致出现罚款、补税和交滞纳金的后果。

  二怕纳税检查等活动影响企业形象。

  许多企业除了必须的申报缴税活动外,并不与税务局发生太多日常联系,因此若接到如税务约谈或纳税检查等活动,第一反映就是担心自己是不是税收上“犯了事”,首先会想着去找熟人,走关系!而实际上,这些活动可能只是税务机关日常管理工作的一部分,有些只是税务机关针对一些数据上的异常状况,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的一种方法。

  三怕多头管理,疲于应对。

  在目前的税收管理体制下,不少企业在实践中,经常要面对从总局到省局,再到区县局的多方管理活动。多个层级税务管理部门的管理和检查,使企业疲于应对,在税收工作上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对其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产生了一定影响。另一方面,税务局内多层级多部门分别与企业财会人员打交道,尤其是对同一性质的税务问题,有时候需要到所得税、货劳税等多个业务部门进行同样的解释工作并报送各种材料,造成其工作压力大,精神紧张。

  二、加强与改进管理和服务,解决大企业税收上的“三怕”

  (一)着力突出政策服务,满足其政策解读需求

  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应注重对政策的深入学习与研究,建立畅通的税企沟通渠道,制定大企业政策咨询的统一标准与格式,为纳税人提供准确的政策信息与解读,打消企业的政策风险。在政策解读环节,国家税务总局应该阐述政策出台的背景,做好政策的释义;省级税务机关应该及时出台相关实施细则,保证基层税务机关明确操作步骤,让纳税人看到政策及解读后,易于结合自己涉及到的业务正确计算出税额,准确缴纳税款,减少涉税困惑和争议;基层税务机关在接到实施细则后,应在第一时间认真学习并融汇贯通,制定具体可行的操作办法,并通过多种方式与渠道,加强对相关的大企业财务人员宣传与培训,若纳税人有需求,还应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同时,通过加强政策服务,有助于遏制部分大企业对税法和税收条例进行“滥用”或恶意的税收筹划产生不遵从行为。

  (二)优化纳税服务方式,创建和谐税企关系

  对大企业的纳税服务既是整个纳税服务工作的重点,也是服务工作的创新点。适时建立与大企业的定点联络制度,通过日常的座谈交流、调查走访等方式开展纳税服务需求调研,定期收集、整理、研究大企业的相关政策和服务诉求。积极推行风险导向型的管理,加强纳税服务工作,为大企业提供有差异化、高层次的服务项目,有效提升其自我遵从能力和意愿,帮助其提前化解涉税风险,搭建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税收环境。

  以税企间客户关系理论和技术为依托,运用科技手段,为纳税人推出如提醒服务、预约服务等业务,鼓励企业开展网上申报、网上认证等活动,将管理活动前移。创新税收宣传方式,实施“网上送税法”工作,运用博客或微博等网络沟通平台,使纳税人第一时间了解到税法的新变化。

  积极贯彻落实总局各项规章、规范性文件精神,坚持“以大企业需求为导向,优化纳税服务工作;以防范大企业税务风险为导向,改进税务管理与服务活动”的宗旨,开展各项工作。大企业的税收风险往往不是简单的账务处理上的错误,而是由其内部风险控制机制缺失、技术运用或信息沟通不畅等问题造成的。对此,大企业管理部门应帮助大企业建立涉税内控机制,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税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将内控测试方法引入大企业常规的征管中去。

  积极深化和改进纳税评估的手段和方法,发挥纳税评估工作在纳税服务过程中的独特作用,变事后管理为事前预防、事中控制管理,通过约谈的方式主动与纳税人沟通问题所在,最大程度地运用非对抗手段解决其纳税遵从问题,减少税收管理方式对其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努力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三)建立专门机构,组织专业人才,化解多头管理

  高级税务会计师论文发表建立省、市、县三级大企业税收管理专门机构负责各层级的大企业管理工作,完善纵向和横向的管理链条,明确划分各个层级的管理范围,化解多头管理模式给企业带来的困扰。建立统一规范和标准化的管理原则、框架,设立统一的纳税服务范围边界,明晰税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到合法、合理,防止双方法律责任的模糊。条件成熟的地区,可以在基层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内设立“大企业联系工作小组”,使大企业与税务机关的联系方式由多点联系为单点。由工作小组的企业联络员负责对其动态情况信息的收集和整理、牵头或参与纳税评估或检查,协调大企业与税务机关内部各个部门的关系,实现对大企业各项税收管理和服务活动的全程参与。

  大企业经营范围通常是跨区域分布,内部管理层级多,技术和管理创新的能力强,电子商务运用范围广,/ 这对税务部门的征管能力、服务水平和人员素质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根据大企业管理需要,应对从事大企业税务管理的人员开展财会知识、企业经营管理、金融、资本运作、信息化等知识培训工作,提高其自身素质,培养其团队协作能力,着力打造高素质、复合型专业人才队伍,全面提升大企业税收管理和服务的综合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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