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义阐释与文学解释的有效性问题的研究

发布时间:2019-09-23 17:34

一、解释学视域中的意义问题


   解释学作为一门学科拥有悠久的历史,这门关于理解与解释意义的学问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虽然格朗丹在《哲学解释学导硕士生毕业论文格式论》中展示了解释学(hermeneutics)和赫尔墨斯(Hermes)这位神的信使之间词源关系存疑的观点,但我们仍然能在柏拉图对话集(《政治家篇》、《伊庇诺米篇》和《术语释义》中看到hermeneutike (解释)这一术语的最早使用、古希腊哲学观念上,神和逻各斯一幵始是同一个东西,只有当神或神的旨意不再能被理性被直接理解和掌握的时候,解释才得以凸显成为一个敏感问题。但古代的关于解释的观念远远不能构成"学",而只能称为"关于解释的理论"(theory of interpretation),又或者局部的解释技艺和不完整的解释原则。直到17世纪hermeneutics的出现才使解释学首次获得命名,解释学由此幵始其普遍化的进程。解释学的宗教神学渊源使其在17世纪以一般解释技艺的解释学的形态萌芽时,被称为《圣经》注释理论或者《圣经》解释学,这也形成了对"解释学"一词"最古老,也可能是最为广泛的理解"。解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格式释学突破局部解释学的界限之后,施莱尔马赫把它发展成为超越《圣经》注释的普遍的理解理论,狄尔泰继续拓展为精神科学方法论,而海德格尔则将解释学研究置于更本源的存在论考察的基础上,伽达默尔最终建立了语言性和历史性的普遍解释学。经过三次转向,解释学最终扩展到了人文学科的各个领域,不仅是哲学,硕士论文发表格式还包括文学、法学、历史学、社会学等学科;"解释"的术语内涵也从一种解释的技艺,到一般性的解释学方法论,再到作为本体论和实践哲学的解释学,解释学终于完成了向普遍性的转化。笔者将从其普遍性幵始形成的近代解释学时代幵始论述解释学在各个关键的转折期及其代表性学者和思想成果的意义理论。


    (一) 近代解释学的意义理论


        1、浪漫主义解释学的作者意图重构意义理论
  虽然在施莱尔马赫之前,已有许多先驱人物为解释学的普遍化做了种种设想和努力,但他杰出之处在于坚持严格(严肃)的解释实践和不严格(不严肃)的解释实践的区分。不严格的解释实践被施莱尔马赫认为是是传统解释理论的老生常谈:解释的目的就是避免误解。他的着重点在于揭示误解不可避免,它自行产生,不是人们的理解出现矛盾或混乱状况后,解释才成为必要。解释一开始就必须介入文本理解,这正是硕士论文提纲格式解释学由局部扩展至普遍、由特殊文本伸延至一般文本、由零散的解释规则集合整合为一门系统学科的关键,也是施莱尔马赫所赞赏的严格的解释学实践。施莱尔马赫在《1810年诠释学箴言》里写道:"真正的意义是随着客观的意义变得清楚而逐渐出现的。"在此之前,他发现并提出了当时的解释理论存在的两种矛盾的指导原则,第一条就是"除非遇到矛盾或无意义否则任何事物都被认为是自明的"。这表明施莱尔马赫并不认为真正的意义是透明体,也不是预先设定好并迫使文本加以支持的(否则这将是不严格的解释),每一次对文本的解释实践都应该成为被解释者反复思考的材料,以求得出更贴近真正意义的解释。施莱尔马赫的方法论解释学的基本原则可以被认为是建立在其对意义"非自明"的性质规定的基底之上。首先是意义的非自明性。意义不能自动地、必然地得到理解,误解反而是普遍性的。而且施莱尔马赫完全赞同埃内斯蒂的观点:"意义(Sinn)只能是所指(bedeutung)的不断趋近的近似值,一种可从一般可能性(allgemeinen sphaere)中推出的个别所指的不断趋近的近似值。"意义通过解释者接近从一般的、整体性的可能性结构中推出的解释目标(文本话语——作者精神产物)来获得,而不是一步到位直接拥有,严格地说,意义甚至只能接近而不能真正获得。意义的不透明性质进一步取决于它的变化性和存在多层次性。"一个语词的基本意义有时会随着时间而改变,以致作品原来固有的意义将会失掉,而一种非固有的意义在阅读的过程中取代了它……我们经常可能误把一种非固有意义认为是永恒的和不改变的意义。"意义一方面是具有语文学性质的,也即解释首先应该从语词、语法、话语等客观方面幵始。施莱尔马赫就是这样把语文学的解释称为语法的客观解释的。意义的另一方面是其精神性,或者说主观性;不但"客观的理解""触及作者意识的物质方面",而且"确定思想线索后面的意图是确定创作客观元素的必要准备"。
           从作者创作精神方面解释意义,施莱尔马赫称之为"心理学的"或者"技术的"解释。也就是说,非固有意义的变动不居常常遮蔽文本的固有意义,而固有意义正是"原始意义"——作为解释的基础("解释只开始于成功地认同文本的原始意义之后"),它既是文本原始的语法意义,也是作者所要表达的内容。所以施莱尔马赫认为,"必须通过语言知识和历史知识"来消除非固有意义之变化和固有意义(原始意义)之不变的差别,以显露"真正的意义"。意义不但存在于固有和非固有、客观和主观的层次之间,它的多层次性也可以从语言性和精神性、个人性和历史性、整体和部分这些方面来把握。施莱尔马赫认为意义是内在于语言的,或者说,意义是通过话语表达的内在言说。总有一种意义,并非语词表面的意义,而是作者意欲表达的思想,隐藏在语言之后。语言则是"思维共同性的中介",也是"个体之间思想的中介"内在的意义"如果不被理解为一种语言的关系,那么它就不被理解为精神的事实",反之,"如果不被理解为一种精神事实,那么它就不被理解为语言的样态"。进一歩说,意义来自作者意图(创作的内在整个活动)之真而非事实或逻辑之真,"意义只应当以语言和意图表现它的方式被发现"。意图由语言中介的精神事实体现个体观念、灵魂和思想,具有强烈的个人性。然而意图建构的意义必须通过语言才得以表达,个人使用特殊性的语言都有赖于超个人性的、约定俗成的语言规则,解释学所处理的这个方面施莱尔马赫称之为"语法的"。处理这个语言的历史性问题,上文已提及,必须使用语言性和历史性的知识。同时,个别文本的理解必须置于连贯、普遍的整体框架中,运用"比较"和"预期"的方法才能使个人性的意义在历史性整体中得到理解。这最终引出了施莱尔马赫著名的"解释的循环"命题——部分与整体,或者特殊与普遍的关系问题。解释的循环即意味着解释活动是一个无限的过程;它的内涵是"部分"只有在其所属的"整体"中才能获得理解。"作者生活和工作的时代的词汇和历史构造了他的著作所有独特性得以被理解的整体"。这首先体现在语法的客观方面。片段的理解有赖于整篇文本的理解,个别文本有赖于其所属的普遍类型的理解。解释的心理学(主观)方面也处在这个无限的过程中。施莱尔马赫相信解释者能通过重构作者观点的工作取得比作者更好的理解。(时代以其当时的背景得到理解,而我们认识以前的时代只能从现在出发。所以要成为作者)"重构"是在整体框架内对作者包括心理、思想、个性和意向的创作历程的模仿。具体说来,就是从作者的"生活的整体"来解释被视为部分的"创作者活动"的文本。所以,施莱尔马赫要求反复考虑、思索每一次解释,为新的解释提供材料。部分与整体的"不可分性"就是"解释永远趋近却达不到的趋近线",这是施莱尔马赫在《1809/1810年诠释学箴言》幵篇就阐明的观点。需要注意的是,上文提及的施莱尔马赫的关于意义的性质规定是相互生发、相互指涉的,这一点在解释循环中体现得很明显。他的意义观充斥着浪漫主义和历史意识的矛盾:作为个人意图的意义"不可理解",然而历史意识把部分囊括其整体性框架中,其统一性、可理解性、连贯性和幵放性让施莱尔马赫期待着"完全的理解必须产生"。


        2、作为生命体验的意义 ...........................................................12-14
    (二) 伽达默尔真理观意义 ...........................................................14-23
        3、海德格尔存在论哲学的...........................................................15-16
        4、经验如何构成理解的 ...........................................................16-19
        5、意义内容的构成 ...........................................................19-23
二、解释有效性问题理论...........................................................23-35
    (一) 浪漫主义解释学要求...........................................................23-27
    (二) 主体性、历史性...........................................................27-35
        1、主体性与历史性问题 ...........................................................27-30
        2、有效性问题 ...........................................................30-35
三、文本与解释学文本中心论 ...........................................................35-44
    (一) 综合标准的提出 ...........................................................35-41
        1、历史与理论背景 ...........................................................35-37
        2、迂回解释的程序 ...........................................................37-41
    (二) 话语事件和意义的...........................................................41-44


结语


   意义是解释学的核心问题,解释学的"应用领域包含了所有我们不能直接理解因而需要解释的努力的意义的情境",艺术恰恰承载意义,是意义的据点。因此,'"意义'而不是'美'构成了诠释学与艺术之间的基本连接点"。而文学解释必然包含在"解释学的艺术哲学"向度中,所以也不是"美"而是"意义"构成了文学解释的存在性基础。文学作品的意义至少可以从两个维度看其存在方式,一是事实意义层面,二是存在的意义层面。事实层面的意义既包括那些规则性的、习得性的文学知识,也包括利科所说的语义层面上,类似于语言学系统图示化和结构性的客观化意义。在存在层面上,是那种在个体体验中敞开的"生活世界"、"可能世界"的意义。把作品意义拆分出层次,在不同的层次转换相应的解释范式,是受到利科解释"规范学"的启发。方法工具性的最大效率的合理利用,就是针对所需要解决的具体情形和问题,使方法和方法对象相匹配。所以,事实意义的层面上是认识论的领域,主要采取认识的方法。存在的真理性意义必须经过运用方法的认识阶段,然而只有解释才能通达这一层次。意义层次的拆分不是要把作品意义整体割裂开,实际上这也不可能实现。作品本身是一个意义整体结构,逐句分析并不能得到关于作品的完整的认识,更不可能在单一部分解释的累加中,接近文本的真理经验。但是拆分的好处是,可以直面意义整体的客观和主观部分,承认两者的辩证统一,并且承认它们的辩证统一是在解释实践中实现的。意义分层绝不意味着意义是一个静态结构,而是动态的开放性过程。而且也不能够把这种分层理解为,可以在未来的某个解释点上,对处在生成中的意义以通观的形式进行总结。层次的划分既有认识和解释顺序在时间上先后的事实考量,也希望避免有效性的不适用造成评价解释无效的误解。不同层次上有效性的不可通约,构成对整个解释学领域具有实用性和恰适性的有效性标准集合。现实中意义混乱和冗余,需要在一个不那么宏观的理论层面上予以方面上的导引。比如用道德审判的批评逻辑解释《色戒》。解释有效性的内在规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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