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罗·尔斯政治哲学与宗教信念

发布时间:2019-09-23 17:34

第一章青年罗尔斯的经历及其宗教思想


1776年发表的《独立宣言》有如是名言,表达出美国建国之父们最坚定的自由主义信念:“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千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按照原文,其中“人人生而平等” 一句,更为准确的译法是“人人被造就为平等”(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即人人平等之终极依据,全因为上帝本是如此造人,规定了人性之本质。援引上帝作为最终理据,在18世纪看来乃是自然而然之事,但随着所谓的世俗化进程,当今时代的自由主义,早已不再把自身的根基建立在一种宗教信念之上,自由与平等也被广泛地认为是不证自明的世俗真理。
1942年,一个年仅21岁的普林斯顿大学本科生,在其毕业论文(senior thesis)中郑重地写下:“人被造就为生存于共同体之中,且是为它而生存的一种存在者。”富有戏剧性的是,多年之后,这位虔诚的基督教徒,却成为了一种极具世俗色彩的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在当今时代最重要的捍卫者。此人重新洽释了社会契约论传统,振兴了饱受质疑的自由主义,甚至引发了早已衰微的政治哲学在20世纪的复兴,从而挤身于政治哲学史上最伟大的人物之一,他就是《正义论》的作者:约翰?罗尔斯(JohnRawls)。


第一节被重新发现的青年罗尔斯
2002年11月24日,罗尔斯在忍受了 7年的中风之苦后,于列克敦的家中安详逝世,小镇为之降半旗以志哀。罗尔斯生前一心专注学问,谦逊低调,从非社交舞台上侃侃而谈的明星人物,与其才华横溢的同事相比,反像是来自乡间的访问教授。同时,罗尔斯很少公 地谈论自己的人生经历和思想历程,人们也习惯于从他的出版著作中汲取思想。然而,伟人身后,往往不得安宁,其一生之行迹,难逃后人之法眼。普林斯顿大学宗教学教授埃里克?格雷戈里(EricGregory)在偶然翻阅普林斯顿大学著名毕业生之学位论文目录之时,突然发现1942年罗尔斯在普林斯顿大学所提交的毕业论文,居然是以宗教伦理学为题目:《简论罪与信的涵义:基于共同体概念的一种阐释》04 Brief Inquiry into theMeaning of Sin and Faith: An Interpretation Based on the Concept of Community) o 惊奇之中,格雷戈里教授找到这篇沉睡在普林斯顿大学图书馆已60余年的论文,通读之后,如获至宝,挥笔P文,于2007年发表长文《原初状态之前:青年约翰?罗尔斯的新正统主义神学》(Before the Original Position: The Neo-OrthodoxTheology of the Young John Howls),论证罗尔斯早年曾经信奉新正统主义神学,且这种神学思想对他日后的政治哲学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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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正义论》:宗教如何塑造了政治理念


1971年,罗尔斯的《正义论》一书出版,这木堪称十年磨一剑的名著,不仅一举奠定了罗尔斯世界性的声誉,而且带来了当代政治哲学之复兴。碰巧的是,正是在这一年,罗尔斯在《简论罪与信的涵义》曾经依仗的思想导师,新教神学家莱因霍尔德?尼布尔(Reinhold Niebuhr)逝世。这种巧合或许正象征了,曾经的基督徒罗尔斯,与今日之哲学家罗尔斯之间的彻底决裂。显而易见,在罗尔斯的自由主义政治哲学与他曾经的宗教观念之间,存在着诸多不同之处,对之做出详细论述也并非难事。但笔者更为关切的问题是,通过对《简论罪与信的涵义》和《正义论》的文本分析,把握罗尔斯曾经的神学思想和他政治哲学著作之间的隐蔽而深刻的关联,从而论证罗尔斯那世俗化的正义理论虽然不再以上帝之存在为中心,但仍然潜在地受到基督宗教观念的影响,并以此来达成对罗尔斯正义理论中诸多难点与要点的进一步理解。

虽然,青年罗尔斯的《简论罪与信的涵义》不涉及政治,而《正义论》对宗教保持了沉默,但如果因此误以为《简论罪与信的涵义》仅仅局限于找到一种寻找恰当之人际关系的伦理学,而完全没有思虑到人们碰巧所生活于其中的制度和法律,那么我们很可能会误解青年罗尔斯。青年罗尔斯曾说起,政治的首要问题是“制定出某种社会安排方案,它能如此驾驳着人类的罪以致共同体与人格的自然关联得以可能。”,艮明显,青年罗尔斯心中更重要的问题在于控制和驾取尘世之罪。那么,政治学的问题必然就依赖于宗教伦理学对罪恶、信仰和共同体的恰当讨论,并由宗教伦理学规定其任务。因此,宗教伦理学优先于政治哲学,而且神学、伦理学、政治的任务实为一体,即控制和驾驳尘世之罪。
此外,罗尔斯的学生,圣母大学教授保罗?魏斯曼(Paul Weithman)敏锐地发现,罗尔斯的晚年回忆所叙述的往日种种,并不是那么的真实全面,甚至在有些地方会误导读者。罗尔斯曾在文章中谈及,他乃是1945年之后,才彻底抛弃了基督教信仰,并对原罪、预定论等学说产生深刻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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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正义论》:宗教如何塑造了政治理念......................19
第一节平等主义为核心的正义社会..................................20
第二节人的本质及其展现..............................................24
第三节功绩与道德应得...............................................27
第四节三位一体的契约论结构.....................................30
第三章《政治自由主义》:世俗化时代中的宗教............33
第一节世俗时代与重叠共识.......................................33
第二节公共理性与宗教不满.....................................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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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早在《简论罪与信的涵义》被发现之前,已经有少数学者通过对罗尔斯出版著作的梳理与分析,认为他和宗教学说具有某种亲和。当斯坦福大学教授彼得?伯克威茨(Peter Berkowitz)看到《简论罪与信的涵义》一书出版之时,不由地感慨道:“考虑到康德学说和罗尔斯学说之间深刻的联系,《道德哲学史讲义》使我们有理由怀疑,是否学者们都忽视了罗尔斯的自由主义的宗教面向,并因此忽略了这对罗尔斯的自由主义而言是必要的。这部《政治哲学讲义》同样使我们有理由怀疑,三十年以来,听过这些课程的学生很多都成为了政治科学,哲学和法律方面的教授,却鲜有人感到或认识到一种义务,去探究罗尔斯成熟时期的哲学是否以及在何种程度上与宗教观念有着密切联系。
之所以鲜有人意识到罗尔斯的政治哲学与宗教的关联,一个重大的原因或许就在于我们不假思索地接受了现代乃是一个世俗时代的断言。这让我们遗忘了政治和宗教之间所具有的至今仍未消失的张力,这也等于无视了我们当下政治生活中存在着的诸多紧要问题。马克?里拉将这种现代化或者世俗化的叙事,称为我们时代的童话,“它们令世界变得清晰,它们向我们再三保证它是不可改变的,它们免除了我们维系它的责任。”
然而,反顾现代政治思想的历史,必然会发现,现代自由主义传统固然有和中世纪神学对抗的一面,但同时它也从宗教中汲取着力量。事实上,“一些西方学者认为,自由主义不过是没有上帝的新教,反过来说也成立,即新教不过是保留了上帝的自由主义。”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所有的古典社会都呈现出鲜明的等级制结构,依据血缘、出身乂或阶级来划分社会地位,制定严格的等级规则。即使是在伟大的古典思想家心中,等级制度也是自然而然的,他们依据德行或能力,判别贤哲与愚民。然而,惟有一神论的基督教的出现,使得古典等级制度变得可疑,因为基督教的一个基本信念乃是,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同为上帝的子民,特别是基督教划分了世俗之城与上帝之城,肯定灵性生活而贬抑世俗生活,那么人在灵性上本质的平等,就比因为各种偶然原因而导致的世俗不平等,更加的重要和本质。........


参考文献:
1、包利民编:《当代社会契约论》,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2、(美)博格:《罗尔斯:生平与正义理论》,顾肃,刘雪梅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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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龚群:《罗尔斯政治哲学》,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
6、顾肃编著:《罗尔斯:正义与自由的求索》,沈阳:辽海出版社,199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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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加)金里卡:《当代政治哲学》,刘莘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4年版。
9、江丕盛、杨思言、梁媛媛编:《宗教价值与公共领域:公共宗教中的中西文化对话》,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
10、(美)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
11、(美)罗尔斯:《正义论》(修订版),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
12、(美)罗尔斯:《道德哲学史讲义》,张国清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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