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传媒市场化背景下的新闻传媒责任

发布时间:2019-09-26 14:00

一、传媒市场化背景下的责任缺失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媒体市场化已成为传媒发展的必然趋势。一方面会推动新闻媒体的创造力和积极性,有助于新闻传媒业实现有效地竞争,但另一方面,竞争和利益容易滋生金钱至上的价值观。在新闻传媒的市场化转型背景下,新闻传媒业中衍生出了大量不容忽视的问题。目前我国新闻媒体责任缺失表现有以下几种:(国内论文发表一)虚假信息泛滥造成新闻镜像扭曲目前,中国媒体普遍存在着三多现象:虚假新闻多,炒作跟风多,有害信息多,影响了自身影响力、公信力和权威性。现代信息环境的日渐复杂,使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越来越间接,新闻媒介是人们认识客观环境的一个主要渠道,它就像一面镜子,为人们反射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所以有学者也把这种透过新闻传媒了解世界的方式称为“新闻镜像”。但是,由于新闻媒体长期、大量失实报道的存在,使人类这面关键的镜子变了形,严重影响了人们认知社会、进行决策、采取行为的判断力,而这势必会为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二)网络传播渠道的管理缺失造成社会非理性传播市场化向新闻媒体提出了新的要求,即强调反馈、互动,给受众提供足够多的享受话语权的机会。但是由于传播技巧、技术原因和受众组成结构等方面的原因,国内论文代发一些媒体往往成为传播非理性内容的渠道。例如,很多纸媒为了加强与受众的互动,纷纷开设网络版或开辟网上反馈渠道。这样一来,虽然受众获得了足够的言论契机,但是也增加了大量失真话语、偏激观点以及负面情绪公开传播的可能。由于网络媒体匿名性的特点,一些传播主体的个人表述呈现出非理性和扩大情绪性,有人称这种现象为“民粹主义”,即以强调尊重和维护整体大众,但是会轻蔑甚至攻击个体大众,这种情绪最后发展成为把进行批判当做宣泄。而网络传播渠道管理缺失的状况,使得这些非主流价值观得不到正确疏导和缓和,反而激发了更多消极因素的膨胀。(三)同质信息泛滥致使受众对新闻媒体的集代写代发表论文体疲软每当发生重大事件,各媒体尽早到达现场制作独家新闻,这体现了媒体对新闻及时性的追求。然而,信息除了具备共享性之外,还具有多角度性。市场化背景下,新闻媒体环境经历了由“内容”向“产品”的过度,更多新闻媒体将精力放在了产品的营销而非内容制作上,导致大量浅尝辄止、蜻蜓点水的同质化信息出现。而网络新闻内容更是千篇一律,毫无特色和个性可言,让受众失去了读报、思考的快感,使大众对新闻传媒业感到国内发表论文费用集体疲软,失去信任,造成新闻业社会地位的整体滑坡。(四)信息庸俗导致社会价值观低俗化在媒体市场化转型背景下,很多新闻媒体淡忘了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将所有的注意力都转移到追逐利益和效益上来,热衷于运用耸人听闻、哗众取宠的手法报道新闻事件,为了达到即时的轰动效应,一味强化事件的悬念、煽情和刺激。一些媒体运用娱乐、情感、故事等信息取代社会主流影响性信息,制造出一系列虚假的繁荣镜像和娱乐镜像,弱化了公众观察社会变革、思考社会发展、参与社会决策的公民意识,影响公众对现实社会的真实判断,将公众价值观引入低俗。


二、传媒责任缺失原因分析

媒体与受众的双向异化生活节奏的加快,使得受众需要轻松、娱乐性强的新闻解压,部分媒体在“以受众为中心”的观念中,将受众偏好娱乐的阅读趣味混淆于受众对新闻价值的需要,在文化和趣味引导方面出现偏离。娱乐化新闻的背后是媒介强烈的市场受众观在起作用。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媒介的上层建筑和信息产业的双重属性决定了媒体眼中的受众是“市场”层面的受众。因此无论是报纸、电视、杂志还是广播和网络,受众都有权依据自己的爱好和需求对媒体及其内容进行选择,这种选择是主动的,甚至能够决定一个媒体的生存,收视率就是最好的证明。作为市场化的媒体看重收视率也无可厚非,但在强大的竞争压力下,媒体的内容会朝着满足人们“原始兴趣”的方向发展,所以,一些媒体关注的多是这些有着强烈本能冲击力的新闻,用以吸引更多的受众。因此,为了最大限度地获取受众的注意力,一些媒体定下了“受众想要什么,我们就给什么”的准则。需要强调的是,受众由于各方面因素的限制往往并不了解自己真正需要什么,而在外界的刺激下,受众的欲求却可以被唤醒或被无限地激发扩大。新闻媒体角色定位混乱在市场化的社会背景下,很多传媒在角色定位上发生混乱和错位。我国新闻媒体一直具有产业性和事业性的双重属性,它拥有经济和非经济的双重收益目标。即,面临着特殊的市场压力,新闻传媒必须从事经营活动,以维持传媒组织的自身发展和基本生存;同时,作为社会公器,它还拥有着传播思想、宣传意识、提倡信念的社会公共性和公益性。传媒要建设公信力,就需要在真实性、品格化、权威性、对社会干预度等方面下工夫,但由于外部监督机制不健全,内部组织能力有限,导致在追求公信力元素组合的同时,也在市场压力和自身话语权膨胀下,自动或被迫放弃了应有的追求:一方面追求真实,另一方面又听任不真实的新闻;一方面追求品格,另一方面在市场压力下有意无意让品格俗化异化;一方面追求权威性,另一方面由于监督等措施不到位导致权威的丧失;一方面追求干预社会,但又常在度的把握上造成干预失当,传媒在事业性和市场性选择中的摇摆不定导致传媒公信力和权威性的不断下降。同时,某些新闻媒体在竞争中无限放大了自己的社会能力,“越权”干预社会,媒体审判现象因此而产生,媒体以其强大的话语优势鼓动舆论,过度关注并干预某些社会事务,造成其脱离正常的解决轨道。某些时候甚至代替政府行使职权,这是自身职能角色的错位。利益驱动和过度竞争市场是以价格供求和竞争为主要内容而构成的经济运行机制和调节机制,简言之,市场就是一种商品的买者和卖者相互影响以决定其价格和数量的机制。在传媒产业领域里,受众需求决定传媒产品数量和价格,但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并不是万能的,尤其是在我国传媒产业化还刚刚起步,媒介环境还不能为传媒行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支持时,这种资源配置最终导致的结果是市场失灵,而市场失灵就会导致市场不能有效、合理地配置资源以满足社会需要。在传媒市场上则表现为由于某些不良内容能够吸引受众的眼球,带来较高的收益,媒体把资源集中到这些内容的生产上,积极的、健康的、符合社会需要的内容却因无利可图或者收益偏低,以及传媒存在配置资源的消极性而处于匮乏状态。对经济利益的盲目追求降低了传媒的品质,从而降低了传媒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同时,在媒体竞争求生的环境下,媒体之间常出现的恶性竞争情况,如同题竞争、互打嘴仗、相互克隆题材栏目、通过宣扬自己有意打击竞争对手等,也会影响公众对媒体的信任的。


三、增强传媒责任对策建议

传媒社会责任的加强需要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建立正确的新闻价值观,杜绝虚假新闻。传媒是信息传播的载体,应该承担起传播新闻,表达舆论、监测环境、服务社会的责任。对于各种新闻事件的发布,不仅要及时、迅速,更要真实、客观、全面,保证受众的知情权,帮助公众作出正确的判断。新闻从业人员不仅要具有专业知识、技能资格,更要有崇高的社会道德观念、求真求实的职业精神,在新闻报道中坚持深入采访、多方求证、坚守良知、严格把关。第二、体现人文关怀,化解社会矛盾。目前不少媒体已经意识到了关注弱势群体的积极作用,但是关注的方式却缺乏人情味。他们直接将弱势群体的痛苦、不幸、困难赤裸裸地给予曝光,看上去似乎是在关注这一人群,实际上却使他们陷入到了更加被动的社会地位。不仅没有起到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生活环境的积极作用,反而加深了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的差异和对抗。还有的新闻标题耸人听闻,带有深刻的偏见,例如《凶手现身又是河南人》、《又是女人惹的祸》等标题,不仅体现出媒体的价值观念错位,更是对社会矛盾的一种激化。人文关怀是一种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 其核心思想是关心人、尊重人、肯定人的自身价值。特别是面临社会转型和社会分层的加剧, 新闻传媒应该利用自身的信息传播能力,通过报道关注弱势群体,反映民生民意,疏导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之间的社会矛盾,进而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第三、关注社会热点,提供正确合理的舆论导向。既然媒体是社会信息的提供者,社会话题的选择者和设定者,那么就有义务和责任关注社会热点问题,紧跟时代最新动向,反映社会发展中深层次的矛盾,及时为公众解答焦点问题,从而产生巨大的社会影响力,维护社会稳定。同时,新闻媒体要提供正确合理的舆论导向,而不是不负责任的一家之言甚至偏激的观点。大众传媒在对新闻进行报道的同时,应进行理性分析,运用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公众。尤其是在社会转型期,传媒有责任弘扬社会主旋律,传递真善美,平衡社会心理、化解偏激情绪。第四、自律与他律的双重制约。严格自律是新闻媒体同行的共识。新闻媒体自律可分为两类,一是行业自律;二是媒介个体自律。新闻媒体自律虽然常常被提起,但其现实的约束力并不尽如人意。当前新闻媒体自律的主要问题是缺乏可操作性,看似繁冗的规章制度往往含义抽象模糊,执行中原则的强调,流于形式。将自律条例具体化、形象化、可操作化是加强新闻媒体自律的第一步。同时,引入他律是制约新闻传媒的另一条路径。他律性因素总体来说可以包括以下两个重点:首先,加强政府监督力度,通过行政干预、政治引导,对媒体进行有力监督。通过建立完善的新闻行业规范、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范传媒和从业人员,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其次,他律性因素还包括公众对新闻媒体传播行为的参与和监督。而要提高公众的监督意识,则需要大力加强公众的新闻素养,提高公众获取信息、识别信息、判断信息、反馈信息及监督制约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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